保定市莲池区2023年度区属社会组织年检合格的公示
信息来源: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4-12-27浏览次数:563
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民政部《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等有关规定,保定市莲池区民政局按照《保定市莲池区民政局关于做好区属社会组织2023年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截止2023年12月31日,成立登记时间超过6个月(2023年6月30日前登记成立)的区属社会组织进行了年度检查,现将年检结果公示如下,公示期为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