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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池区民政局政务诚信建设的报告
信息来源:本站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3-06-28浏览次数:960

按照《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60号)有关规定,遵循“依法公开、统一管理、动态更新”的原则,创新监管方式,持续加强市区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工作。对社会组织进行分类监管,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对作出撤销成立登记决定的等未依法履行义务或者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社会组织列入活动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针对社会组织的监管工作,我局除固定的年检工作以外,开展了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对其资金管理、活动经营等进行了抽查。经查,单位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位,未发现需整改问题。

通过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加大了社会组织违法成本和对其惩处力度,倒逼社会组织加强诚信自律建设,从源头上防范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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