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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池区民政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信息来源:本站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4-03-06浏览次数:1016

依据《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就我局涉及项目进行对照。现将法治建设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工作举措及主要成效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

坚持把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政治任务。统筹力量、集中精力,在深入学习、全面宣传、全面落实上发力,既彰显“热”度,又保证“深”度,把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延伸到每一名党员、职工,确保入脑入心、取得成效。组织落实好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全面利用好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党员活动日、“三会一课”、“七一”红色教育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多种形式开展学习研讨、交流心得、红色观影、红色教育、志愿服务等,真正把党员干部学习的过程变成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过程,变成强化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的过程,变成提高民政本领、践行民政为民理念的过程。丰富宣传载体、创新宣传形式。通过在机关各科室和窗口办公区设计布置“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展板、印制党的二十大报告学习手册等开展立体式宣传,方便党员干部和办事群众随时学习掌握。

着力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深入贯彻落实各级推进法治建设决策部署,确保法治建设重大部署、重要任务、重点工作落到实处,制定莲池区民政局进一步推动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切实推进党政主任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职责。加大合法合规性审查力度,强化监督检查问责,提高党内法规制度的执行力。统筹谋划法治建设、平安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推进法治创建活动、依法治理工作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着力化完善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多元化法治社会建治理体系。

(二)依法规范政府职能,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夯实工作基础,推动政务网建设。加快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依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求,梳理我局可减压行政许可事项1项。按照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要求,推进民政领域事项集中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办理,梳理并识别我局3项业务纳入进驻计划,涉及孤儿救助资格认定、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及地名命名/更名审批,实现多业务一窗可办,以便民、快捷、高效为目标,切实提升群众和社会组织办事的便捷度和满意度,力争让老百姓“进一扇门、办所有事”。

加强事前公示及事后公开。主动、及时、全面地将我局行政执法主体、执法流程图、行政执法办事指南、重大行政执法审核制度、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免罚清单及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事前公开信息进行了公示,并及时更新执法人员名单、执法事项清单等各类信息。规范事后公开数据,将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决定信息,自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进行公示,并按规定撤下超期公示的执法决定。同时在办公场所张贴执法人员、办事指南、执法流程图等内容,做到应公开,尽公”,接受社会监督。

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风险。创新监管方式,持续加强市区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工作。对社会组织进行分类监管,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对作出撤销成立登记决定的等未依法履行义务或者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社会组织列入活动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通过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加大了社会组织违法成本和对其惩处力度,倒逼社会组织加强诚信自律建设,从源头上防范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保证全区社会组织在法制的轨道上健康有序的发展。落实上级部门印发的关于持续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的若干措施要求,加大联合执法力度,联合公安等部门常态化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治理和清理整治"僵尸型”社会组织;配合行业管理部门、业务主管单位做好社会组织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对连续两年未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坚决予以撤销。

(三)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全面推动“三项制度”工作。按照莲池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要求,充分认识推行“三项制度”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设法治政府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召开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部署“三项制度”有关工作,出台了《莲池区民政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

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在案卷评查工作中,我局开展行政执法案卷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所有执法案件均属民政行政执法的职权范围,无越权管理、越权处罚、滥用职权的行为。各执法主体合法,具备执法资格,并在法定职权内执法,执法人员均取得行政执法资格。严格遵循法律适用原则,不存在选择性适用法条以及增、减法条规定的行政处罚案件,文字表述准确,适用法律写全称。重大案件均经过法制审核和集体讨论决定。各执法部门及处室严格按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进行处罚,开展了执法信息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发挥法制审核执法监督职能,不存在畸轻畸重的情况。

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民政系统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工作向纵深发展。加强村规民约制度建设,推进城乡民主协商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增强村(居)民归属感和主人翁意识,引导居民积极支持、广泛参与基层治理,教育引导群众自觉遵守居民公约,形成城市文明新风尚,不断提升城乡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和文明程度。

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加大社会组织、养老机构执法监督检查及抽查审计力度。按照2023年双随机检查工作计划,对行业内19家养老机构、28家社会组织开展“双随机”抽查检查。一是对社会组织及民办非企业资金管理、活动经营等情况进行抽查,实地检查,未发现问题。我局将持续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治理,清理整治“僵尸型”社会组织,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风险。二是联合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卫健局消防救援大队对我区19家养老机构进行“双随机、一公开”安全生产联合检查。检查过程中,重点对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食品药品安全、公共场所卫生、应急预案制定情况、各项制度落实情况、防汛工作部署情况、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了详细检查。要求养老机构负责人严格落实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加强员工安全知识宣传培训,切实消除安全隐患,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法制队伍建设。明确法制审核机构的工作职能,全面提升法制审核机构工作能力;保证法制工作人员数量和质量,适当增加法制机构人员编制,专编专用

(二)加强执法能力培训。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基础法律知识培训、专门法律知识轮训和新修订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并将培训情况、学习成绩作为考核内容和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

(三)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明确各类监督主体的权限范围,强化责任,各司其职,拒绝互相推诿。其次监督要全过程,避免出现重事后监督,轻事前和事中监督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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