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anchi1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行政执法公示 >市场监督管理局 > 事前公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信息来源:本站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9-01-15浏览次数:829

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地址:保定市莲池区七一中路789号 邮编:071000 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版权所有
找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