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朝阳电缆厂三厂保定销售处销售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案
信息来源:本站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2-08-12浏览次数:884
2021年11月10日,根据保定市莲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我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山东腾翔产品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对北京朝阳电缆厂三厂保定销售处销售的标称北京朝阳电缆厂三厂生产的“晨新”牌RVVB 2x1m㎡普通聚氯乙烯护套软线进行了质量检测,2021年12月28日收到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编号:TXZJ/JD 20211123120〕,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我局于2021年12月30日向当事人送达了检测结果告知书(编号:保莲市监检鉴结2022-8-2号)和检验报告〔编号:TXZJ/JD 20211123120〕,截止到目前已过15日的复检期限,当事人并未提出复检申请。2022年1月 14日,此案立案调查。2022年1月14日,我局对抽检时封存的备样5米“晨新”牌RVVB 2x1m㎡普通聚氯乙烯护套软线进行了扣押。
经查:当事人经销的“晨新”牌普通聚氯乙烯护套软线共进货500米,规格型号RVVB 2x1m㎡,进价0.75元/米,标价0.9元/米,货值共计450元,抽检时第三方购买5米,备样5米,当事人在收到检测报告前已将剩余490米销售,共销售了495米(含抽样),剩余5米(备样),共计获利74.25元,截止此案调查证据终止,当事人未能提供上述商品的有供货单位合法签章的供货清单、货款收据以及该批次产品的销售票据等证明。当事人对以上事实和违法经营数额供认不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