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莲池区占毫小吃部从业人员未持有效健康证明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案
信息来源:本站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2-11-02浏览次数:850
2022年3月8日,本局执法人员到莲池区焦庄乡焦庄村检查发现莲池区占毫小吃部2名从业人员健康证过期,执法人员当场对当事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办理健康证,2022年3月15日执法人员再次对该店进行检查时发现健康证过期的2名从业人员仍没有办理健康证。当日,经主管局长批准,予以立案调查。
经查明,当事人保定市莲池区占毫小吃部,经执法人员对其经营场地检查发现2名从业人员健康证过期,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后仍未改正。(健康证于2020年10月28日、2020年11月1日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