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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莲池区松林小吃店(苑松林)从业人员未持有效健康证明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案
信息来源:本站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2-11-07浏览次数:833

保定市莲池区松林小吃店(苑松林)涉嫌从业人员未持有效健康证明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案.pdf

2022年03月23日我局执法人员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店1名从事食品经营人员没有有效健康证明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保莲市监责改〔2022〕17-15号);2022年04月01日我局执法人员再次检查发现该店1名从事食品经营人员仍未办理健康证明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保定市莲池区松林小吃店涉嫌违反了《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法》第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符合立案调查,当日报主管局长批准,于2022年04月01日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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