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辉无照经营案
信息来源:本站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2-11-16浏览次数:843
2021年9月27日,我局执法人员接举报对当事人涉嫌无照经营的行为予以调查核实。经检查发现当事人无照销售服装的行为涉嫌违反了《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的规定。2021年9月27日,经主管局长批准,予以立案调查。经过对有关当事人进行询问,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本案事实已查清。
经查明,刘晓辉在莲池区长城南大街285号门脸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从事服装经营活动,当事人从2021年8月1日开始经营,至查获时当事人所售服装获利总计2000元,其行为涉嫌违反《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的规定,构成无照经营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