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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翔百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发布房地产广告并未载明中介代理机构名称和销售许可证号案
信息来源:本站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3-05-15浏览次数:889


2023年1月17日,我局执法人员接河北省互联网广告监测平台推送:保定东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的房地产广告未载明预售或销售许可证号的房地产广告。经核实:2023年1月17日,保定东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gh_2375ed7a2d5s)发布了房地产广告,内容为:“东儷府, 佰盛集团”、“腊月二十六、割年肉,炖肉飘香,喜气洋洋”、“买房即交房,交房即办证”、“110-157m2京筑纯洋房,全城争藏、恭迎品鉴”的房地产广告,但是该房地产广告并未载明销售许可证号2023年2月24日,经主管局长批准后对该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明:2021年7月6日,当事人与保定东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东俪府项目销售代理合同》,由当事人负责保定东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东俪府”项目的项目策划和销售事宜,并负责该公司公众号的广告策划发布等事宜。

2023年1月17日,当事人在其运营的保定东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gh_2375ed7a2d5s)发布了房地产广告,内容为:“东儷府, 佰盛集团”、“腊月二十六、割年肉,炖肉飘香,喜气洋洋”、“买房即交房,交房即办证”、“110-157m2京筑纯洋房,全城争藏、恭迎品鉴”的房地产广告,但是该房地产广告并未载明中介代理机构名称和销售许可证号。经查保定东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经于2020年11月17日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截至案发时日止当事人并未销售出房产

保定翔百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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