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莲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对2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1、保定市美廉好商贸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销售的“甜瓜(小蜜瓜)”抽检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
(1)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甜瓜(小蜜瓜)”被抽样单位名称:保定市美廉好商贸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不合格项目:乙酰甲胺磷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核查处置情况:
2023年03月21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送达了保定市莲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检验结果告知书(文号:保莲市监检鉴结【2023】23-12号),经现场核查,保定市美廉好商贸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进货记录;提供了产品出厂检验报告、进货票据,索证索票齐全,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鉴于当事人保留了抽检批次“甜瓜(小蜜瓜)”的进货来源凭证,并保存了进货记录,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无主观过错。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的进货查验和销售记录的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免于处罚。
2、保定淑静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韭菜”抽检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
(1)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韭菜”被抽样单位名称:保定淑静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不合格项目:腐霉利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核查处置情况:
2023年03月08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送达了保定市莲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检验结果告知书(文号:保莲市监检鉴结【2023】17-301号),经现场核查,保定淑静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进货记录;提供了产品的检验报告、进货票据,索证索票齐全,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鉴于当事人保留了抽检批次“韭菜”的进货来源凭证,并保存了进货记录,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无主观过错。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的进货查验和销售记录的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免于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