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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池区昌磊商铺商贸店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案
信息来源:本站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3-06-21浏览次数:847

20230504日,我局接到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通知书(编号:0051028和检验检测报告〔编号:GY202302290〕,当事人销售2号国旗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不合格,检验结论为标准国旗尺寸和允许误差、耐光色牢度、国旗缝制、旗面外观评定项目不符合GB 12982-2004《国旗》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核实当事人已于20230430日收到了上述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通知书(编号:0051028和检验检测报告〔编号:GY202302290〕,截止到最后复检期限,当事人并未提出复检申请。20230519日,此案立案调查。20230519日我局对抽检时封存的两面2号国旗进行了扣押。

经查:当事人销售的2号国旗共进货10,此次抽检为付费买样,第三方抽检单位将其中2封存在当事人经营场所用于抽检备样2号国旗进价12元,标售价位12元,货值共计120元,除第三方抽检单位付费买样2面,抽检后销售了6面,获利0元,剩余封存备样的2截止此案调查证据终止。当事人对以上事实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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