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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红豹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案
信息来源:本站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3-10-31浏览次数:865

      2023年05月04日,我局接到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保定市红豹装饰材料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生产单位为佛山市东星化工实业有限公司、樵山牌水泥地坪涂料(规格型号:20kg/桶、浅灰 324#、批号:2022.08.31)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情况通知单(编号:BD-2023-046)及河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出具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的检验检测报告(编号:SY202304924),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甲苯、乙苯和二甲苯总和,耐酸性项目不符合GB38468-2019《室内地坪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HG/T3829-2006《地坪涂料》标准,依据《2023 年河北省地坪涂装材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判定为不合格。经核实当事人已于2023年05月05日接到了《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通知书》(编号:0053303)和河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检测报告》(编号:SY202304924),当事人对检验结论存在异议,随即联系生产单位,生产单位告知当事人,其已于2023年4月29 日提起复检申请。

2023年07月03日,我局接到谱尼测试集团上海有限公司,标称生产单位为佛山市东星化工实业有限公司、樵山牌水泥地坪涂料(规格型号:20kg/桶、浅灰 324#、批号:2022.08.31)复检《检测报告》(编号:BRFKU5WB3192785Z4)检测结论为:该样品经检测,耐酸性项目不符合HG/T 人对复检结果无异议。

2023年07月03日,此案立案调查。2023年07月03日,经主管领导批准,我局对抽检时封存的备样,樵山牌水泥地坪涂料(规格型号:20kg/桶、浅灰 324#、批号:2022.08.31)1桶和现场未销售的6桶,总计7桶进行了扣押。

经查:距上次检查期间当事人复检用样1桶,8桶已于收到初检检验报告之前销售。当事人销售的水泥地坪涂料进货 16桶,进价 360 元/桶,标价450元/桶,货值共计7200元,抽检时第三方检测机构购买1桶,封存备样1桶,当事人复检用样1 桶,当事人在收到初检检测报告前已销售8桶,共计获利720元。截止此案调查证据终止,当事人能提供上述商品的有供货单位合法签章的销售单据证明。当事人对以上事实和违法经营数额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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