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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池区二哲肉类销售店(张晓 )未按规定建立食品进销货台账案
信息来源:本站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3-11-27浏览次数:957

莲池区二哲肉类销售店行政处罚决定书.pdf

2023年1024日我局执法人员在保定市红阳大街红阳路市场大棚内柜台39-40号摊点监督检查时发现该经营场所未建立食品进销货台账,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2023年11月9日,我局执法人员再次对保定市红阳大街红阳路市场大棚内柜台39-40号摊点监督检查时发现,该经营场所仍然未建立食品进销货台账。我局东金庄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所执法人员于2022年11月9日对此案进行案件登记,同日,报请主管副局长批准予以立案。

经查明,当事人在河北省保定市红阳大街红阳路市场大棚内柜台39-40号 2023年824从事食用农产品销售活动至2023年11月9日,未按规定建立食品进销货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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