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池区沟头面制食品店(杨娜)未按规定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案
信息来源:本站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3-12-06浏览次数:865
2023年11月13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保定市莲池区五尧乡农大二社区南二环1448号农大科技市场交易大厅小屋116号莲池区沟头面制食品店进行现场检查,检查中发现该店未按规定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执法人员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2023年11月21日我局执法人员再次对该店进行检查发现该店仍未按规定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执法人员对现场进行了拍照取证。并于2023年11月22号经主管局长批准立案调查。
由苏亚东、李婷二人负责调查处理本案。调查询问期间,当事人对在2023年10月1日到2023年11月21日期间未按规定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事实供认不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