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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新世纪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发布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或暗示的保证性承诺广告案
信息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5-08-08浏览次数:87

2025年6月11日,我局接到市局转来 “新世纪驾校45天快速拿证”对获得合格证书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的违法广告移交线索,经我局执法人员对举报线索中涉及的丽景蓝湾小区A区、复兴苑小区进行现场检查,情况属实, 2025年6月12日,经主管局长批准后对该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明:2025年6月2日,当事人保定市新世纪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与保定壹媒介广告有限公司签订《广告发布合同》,合同约定由保定壹媒介广告有限公司为当事人发布的新世纪驾校新款道闸门禁广告,发布时间是2025年6月8日到2025年7月8日,广告费用是两万元整,广告费用应于2025年8月18日和10月18日分两次支付,每次支付一万元整。保定壹媒介广告有限公司为当事人制作发布了内容为“新世纪驾校45天快速拿证,高考生暑期特惠考驾照”的广告,在保定市丽景蓝湾A区、复兴苑小区保定市27个小区发布了该内容的机动车道闸广告,在雅典城等49个小区发布了99块行人门禁广告。案发后,当事人主动删除了上述广告,消除了影响,减轻了危害后果。

保定市新世纪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行政处罚决定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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