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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慈和医院不执行政府定价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收取诊疗费案
信息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5-12-16浏览次数:51

本局于2025年917日收到保定市莲池区医疗保障局移送我局的河北省医疗保障局2025年医疗保障基金省级飞行检查反馈”的案件线索,保定慈和医院涉嫌存在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收费的情况,我局依法现场核实情况,当事人六项医疗检查涉嫌存在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收费情况。2025年917日,经主管局长批准,予以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是依法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自2023年1月至2025年5月,医疗检查项目中涉及重复收费两项,一是:红细胞比积测定,医保编码002501010030000-25010100300,涉及199人次,违规费用398元,其中使用医保基金342.9元,个人自费55.1元;二是ABO红细胞定型,医保编码002600000010000-26000000100,涉及409人次,违规费用2045元,其中使用医保基金1764.4元,个人自费280.6元。涉及超标准收费三项,一是氧气吸入,医保编码001203000010001-12030000102,涉及383人次,违规费用2096元,其中使用医保基金1809.8元,个人自费286.2元;二是乙型肝炎e抗体测定定量分析加收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测定,涉及3201人次,违规费用60516.1元,其中使用医保基金52069.9元,个人自费8446.2元;三是颈部血管彩色多普勒超声,医保编码002203020030001-22030200304,涉及违规30人次,违规费用2280元,其中使用医保基金1954.4元,个人自费325.6元。涉及分解收费一项:尿蛋白测定,涉及违规155人次,违规费用1395元,其中使用医保基金1202.4元,个人自费192.6元。综上,当事人六项医疗检查违规费用共计68730.1元,其中使用医保基金59143.8元,个人自费9586.3元。

2025年10月20日我局对当事人下达了责令退款通知书,要求其在15日内退还多收取患者或其他经营者的违规金额共计68730.1元,截止2025年11月8日,当事人退费情况如下:已退还医保基金支付的59143.8元和患者自费支付153.5元,剩余9432.8元未退还。

保定慈和医院行政处罚决定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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