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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莲池区司法局 2023年度内部联合抽查方案
信息来源:本站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3-09-11浏览次数:1020

保定市莲池区司法局

2023年度内部联合抽查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持续、广泛、深入地开展,按照莲池区“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抽查计划,结合实际,结合实际,我局决定对辖区内的司法鉴定机构开展2023年度内部联合“双随机”抽查检查,为确保此次抽查顺利完成,特制定本方案。

一.时间安排

2023年7月18日到9月30日

二.抽查对象及比例

莲池区2020年12月31日之前登记注册的司法鉴定机构。按照60%比例抽取。

三.抽查内容

依照《保定市莲池区随机抽查执法事项清单(2023年版)》中中“对司法鉴定机构及其鉴定人的监督检查”项目,对司法鉴定机构的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遵守司法鉴定程序、技术标准和技术操作规范情况;所属司法鉴定人执业的情况;司法鉴定机构仪器配置情况;司法鉴定机构内部管理情况;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等内容进行检查。

四.联合抽查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

1.办公室牵头组织此次双随机定向抽查工作,部署抽查工作任务,明确抽查工作要求,将随机分派好检查人员的抽取机构名单分派至各股室;适时对本次定向抽查工作开展督导检查。

2.各检查人员严格按照清单事项和时间要求完成本次抽查工作。

3.各相关联合股室对检查人员遇到的专业问题进行指导。

(二)抽查方式及流程

1.按照2023年印发的《保定市莲池区随机抽查执法事项清单(2023年版)》中的抽查事项,对每一个检查对象所涉及本次抽查的所有检查事项,实施全覆盖检查,确保按时完成检查任务。

2.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在检查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录入检查结果并完成后续处理。每组检查人员登录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各自账户一人录入、一人复核,将抽查检查结果录入“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完成全部抽查结果公示工作。

3.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线索,及时依法处理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后续处理结果录入“监管平台”中“后续处理”模块,确保后续监管到位,形成监管闭环。未按时录入后续处理结果的,将计入年终考核结果。

(三)抽查结果处理

1.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每组检查人员登录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各自账户一人录入、一人复核,将抽查检查结果录入“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完成全部抽查结果公示工作。检查人员应在工作计划截止日期前,将抽查检查结果归集于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向社会公示,已实施检查但未进行公示的,视为未完成抽查检查。

2. 被抽查对象如存在违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及《河北省司法鉴定机构档案管理办法》的情况,由司法行政部门视情节轻重依司法局职责权限给予相应的处理。发现机构存在其他违法线索的,应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发现鉴定人存在涉嫌刑事违法线索的,应及时向公安部门提交。

3.按照“谁检查、谁建立、谁保存”的原则管理抽查档案,抽查档案以股所为单位按抽查批次统一建档保存,以备检查和工作需要之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司法局成立“双随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成立由相关股室负责人组成。要高度重视此次抽查工作,精心组织,确保此次双随机定向抽查工作开展及时、组织有序。

(二)抓好宣传培训。组织专门的业务培训,提高执法检查人员检查和发现问题的能力,重点突出培训检查工作流程,确保检查程序的标准化,统一规范检查资料保存、装订,确保存档有序、查询有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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