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第一百五十七条至第一百六十二条的要求,审计机关公布审计和审计调查结果,应当指定专门机构统一办理,履行规定的保密审查和审核手续,报经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审计机关内设机构、派出机构和个人,未经授权不得向社会公布审计和审计调查结果。
保定市莲池区审计局
2023年0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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