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莲池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要求,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加大公开力度,促进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现发布本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政府公信力,我局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紧扣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满足人民群众信息需求,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一)积极推动主动公开。我局按照基本目录规范完善“机构领导、机构设置、政策文件、权责清单、财政预决算、业务公开、规划计划、财政预算决算报告、公告和新闻发布、行政职权目录、权力运行流程图”等方面信息,以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lianchi.gov.cn)、单位公示栏为载体,共发布公开信息7条。今年以来,共发布政策解读2份,对安全生产政策进行解读,进一步优化服务,提升政策的知晓度;落实财政资金信息公开,主动做到公开内容及时、准确、规范。
(二)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2023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强化政府信息管理。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由一把手担任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局主管领导为副组长,明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相关工作,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确保政务公开及时有效。对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进行研究。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处室着力抓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
(四)加强监督保障。我局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查制度,严格规范发布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1 | 1 | 1 | |
规范性文件 | 2 | 2 | 2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