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公司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的噪声污染案
信息来源: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日期:2025-05-27浏览次数:218
本机关认为, 你( 单位)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未按照规定取得证明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的行为,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禁止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施工作业,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除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立行整改、减少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音;2、拟处以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