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anchi1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行政执法公示 >消防救援大队 > 事后公示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 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莲消安许字〔2024〕第0007号
信息来源:消防救援大队 发布日期:2024-10-12浏览次数:778

 2024年10月12日,保定美达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606MAD1BGR07Y,位于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东金庄乡七一东路2222号中博国际广场C座,法定代表人:鲁呈欣)向我大队申请保定美达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投入使用、营业 前消防安全许可,该场所建筑面积6946.42平方米,位于中博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广场希尔顿酒店工程(地上25层、地下3层,建筑高度86.6米,建筑面积119950平方米,使用性质为高层公共建筑)。该场所使用地上1层局部、地上2层、地上9层-17层,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室外消火栓、消防应急广播、室内消火栓、消防应急照明、机械排烟系统、疏散指示标志、防火门等消防设施,配备手提式干粉灭火器(MFZ/ABC5)194具,设置安全出口26个。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我大队予以受理并颁发《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地址:保定市莲池区七一中路789号 邮编:071000 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版权所有
找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