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anchi1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行政执法公示 >消防救援大队 > 事后公示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莲消安许字〔2025〕第0015号
信息来源:消防救援大队 发布日期:2025-09-24浏览次数:973

2025年9月23日,保定耀阳影业有限公司(地址: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复兴中路1129号7号保百购物商场四层北侧;建筑面积:885.9平方米;使用性质:影剧院;统一信用代码:91130606MAENFDA39Q;消防安全责任人:尹腾飞)采用告知承诺制形式向大队申请保定耀阳影业有限公司投入使用、营业消防安全许可,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大队予以许可并出具《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地址:保定市莲池区七一中路789号 邮编:071000 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