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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莲池区消防救援大队行政处罚决定书--莲消行罚决字〔2023〕第 0027号
信息来源:本站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3-12-25浏览次数:787

    现查明 2023年11月24日14时25分许,保定瑞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马 庄村安置区项目发生火灾,起火原因为员工在施工过程中操作不当焊渣 掉落到了11号楼东北角车库上方引燃该处堆放的保温板引发火灾。保定瑞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未落实防火巡查检查、用火用电消防安全制度,导致火灾事故发生,直接财产损失为1000元,无人员伤亡,违反了《河 北省消防条例》第十条第一款之规定,以上事实有《火灾事故简易调查认定书》 (莲消火认简字〔2023〕第0011号)、单位委托代理人的询问笔录、员工的询问笔录、火灾现场照片及执法记录仪现场录像视频等证据证实。

    根据《河北省消防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款和《河北省消防行政执法裁量 实施办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保定瑞程建筑工程有限 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万肆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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