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国土资源局莲池区分局 “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实施细则
信息来源:本站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2-09-22浏览次数:882
为了保障公平,促进土地市场诚信自律,强化执法监管,进一步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方式,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模式,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1、“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模式,是指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时,采取多部门联合检查,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并将抽查结果在法定时限内向社会公开。
2、按照公平规范的原则,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同时配合区“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开展全区跨部门联合检查。
3、“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的实施原则是:统筹安排、综合实施,谁检查、谁填报、谁负责,公开、公正、透明,依法保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4、建立“一单两库”,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应当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等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执法人员名录库,应当明确执法人员身份信息:单位、姓名、职务、执法证号、执法岗位、联系电话等。
5、按照区政府制定的年度抽查计划,制定本单位的抽查计划并开展抽查工作。既要保证必要的被检查对象覆盖面和监管力度,也要防止过度检查。
6、参与“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依规使用市场主体和执法人员信息。
7、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遵守工作纪律,依法行政,廉洁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