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池区卫健局2023年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
信息来源:本站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3-02-07浏览次数:776
保定市莲池区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2023年版) | |||||||
序号 | 抽查领域 | 抽查事项 | 检查对象 | 发起部门 | 配合部门 | 备注 | 反馈意见 |
1 | 教育 | 对学校卫生的监督检查 | 各类学校 | 卫生健康部门 | 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 | 本省清单 | |
2 | 文化旅游 | 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卫生状况及卫生制度的检查 | 各类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 | 卫生健康部门 | 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 | 国务院16部委清单 | 影剧院、录像厅区级无监管职能(文旅部门)照市、区乡镇综合执法改革有关文件于2021年9月13日下放各乡镇综合执法大队(卫健部门) |
3 | 治安 | 宾馆、旅店取得许可证情况的检查 | 各类宾馆、旅店 | 公安、卫生健康部门 | 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 | 国务院16部委清单 | 按照市、区乡镇综合执法改革有关文件于2021年9月13日下放各乡镇综合执法大队(卫健部门) |
4 | 宾馆、旅店卫生情况的检查 | 卫生健康部门 | 按照市、区乡镇综合执法改革有关文件于2021年9月13日下放各乡镇综合执法大队(卫健部门) | ||||
5 | 卫生健康 | 对公共场所卫生的监督检查 | 除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宾馆、旅店外的其他公共场所 | 卫生健康部门 | 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 | 按照2021年9月13日莲依法治区办[2021]2号文件要求,已下放各乡镇综合执法大队(卫健部门) | |
6 | 对饮用水卫生的监督检查 | 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 | |||||
7 | 对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的监督检查 | 涉水产品 | |||||
8 | 对托育(幼)机构卫生的监督检查 | 托育(幼)机构 | |||||
9 | 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的监督检查 | 存在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 | |||||
10 | 对消毒产品的监督检查 | 生产消毒产品的企业 | |||||
11 | 对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 | 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 | 按照2021年9月13日莲依法治区办[2021]2号文件要求,已下放各乡镇综合执法大队(卫健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