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信息来源:焦庄乡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4-12-20浏览次数:591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2024]012
行政相对人名称:翟秋满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翟秋满
事由:系统告警发现
违法事实:露天焚烧杂草
违反的法律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
处罚类型:行政处罚
作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处罚结果:人民币2000元
决定(通知)日期:2024-11-26
决定书送达日期:2024-11-26
实施机关:焦庄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