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anchi1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行政执法公示 >焦庄镇人民政府 > 事后公示
行政处罚
信息来源:焦庄乡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4-12-20浏览次数:609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2024]011

行政相对人名称:靳振宗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靳振宗

案由巡查发现

违法事实: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房案

违反的法律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第四十四条第一款

处罚类型:行政处罚

作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

处罚结果:人民币651525

决定(通知)日期:2024-11-29

决定书送达日期:2024-1-29

实施机关:焦庄镇人民政府


地址:保定市莲池区七一中路789号 邮编:071000 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版权所有
找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