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信息来源:焦庄乡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4-12-20浏览次数:609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2024]011
行政相对人名称:靳振宗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靳振宗
案由:巡查发现
违法事实: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房案
违反的法律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第四十四条第一款
处罚类型:行政处罚
作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
处罚结果:人民币651525元
决定(通知)日期:2024-11-29
决定书送达日期:2024-1-29
实施机关:焦庄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