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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信息来源:本站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3-12-04浏览次数:980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2023]006

行政相对人名称:褚彦房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褚彦房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3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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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露天焚烧秸秆落叶

违反的法律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

处罚类型:行政处罚

作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处罚结果:人民币2000

决定(通知)日期:2023-11-06

决定书送达日期:2023-11-06

实施机关:焦庄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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