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信息来源:本站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3-12-04浏览次数:980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2023]006
行政相对人名称:褚彦房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褚彦房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30*******613
事由:环保火点监控平台发现
违法事实:露天焚烧秸秆落叶
违反的法律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
处罚类型:行政处罚
作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处罚结果:人民币2000元
决定(通知)日期:2023-11-06
决定书送达日期:2023-11-06
实施机关:焦庄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