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池区政府部门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的说明
信息来源:本站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3-04-25浏览次数:1798
根据《河北省政府权责清单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结合2022年度权责清单执行情况、基础数据,本着“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原则,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对应上级取消、下放、调整的权责事项和机构改革职能调整情况,严格落实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制度。现对《保定市莲池区权责清单事项》进行动态调整。
截至目前,莲池区权责清单事项共3792项(其中,行政许可415项,行政处罚2411项,行政强制41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给付371项,行政检查122项,行政确认238项,行政奖励10项,行政裁决3项,其他类180项)。
本清单坚持动态调整原则,并将及时根据机构编制调整及职责变化情况对清单内容作出调整。经公开的权责清单是部门权责的基准信息,其他各类相关联清单的有关内容应当与权责清单保持一致,数据同源、更新同步。
希望社会各界继续关心和支持我区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工作,并对各级各部门的权责清单运行情况进行监督,积极提出意见建议,促进各级各部门的权责清单规范运行。
附件:2023年公开莲池区政府部门和乡(镇)、街道办事处权责清单.rar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