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生态环境局莲池区分局2019年6月24日拟进行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6月24日---2019年6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传真):0312—2065533
通讯地址:保定市莲池区薛东路88号
邮 编:071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300吨润版液及分装35吨二氯甲烷项目 | 保定市建国路888号保定市氨基酸厂内 | 保定市翔和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河北百淼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保定市建国路888号,保定市氨基酸厂内西南侧,项目东侧、南侧、西侧为氨基酸厂库房,北侧为保定市航顺纸制品制造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及氨基酸厂库房。项目附近无水源地、自然保护区、文物、景观等环境敏感点,选址从环保角度可行。 总投资49万元,环保投资10万元,占地700m2,租赁保定市氨基酸厂西南侧原厂区锅炉房、中和车间、DL胱氨酸车间、办公室三间进行建设。主要原材料有:柠檬酸、柠檬酸钠、磷酸、阿拉伯树胶、消泡剂、丙二醇、乳化剂、异丙醇、乙二醇丁醚、D60、丙三醇、二氯甲烷。主要生产设备有搅拌罐、灌装机、高速分散机等。项目建设完成后年产300吨润版液及分装35吨二氯甲烷。
| 一、水环境影响 项目少量职工盥洗废水排入总厂区防渗旱厕,定期清掏。 二、大气环境影响 项目润版液生产开罐过程及二氯甲烷储存容器分装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1套活性炭光氧一体机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排放,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有机化工业排放限值,无组织废气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 2322-2016)表2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三、噪声环境影响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及风机噪声,选用低噪设备,厂房隔声、基础减震、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后,西、南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东、北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项目固体废物职工生活垃圾全部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活性炭,废包装桶,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废危处置资质单位统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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