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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群峰磊旺石材拟审批公示
信息来源:本站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9-06-21浏览次数:2097

保定市生态环境局莲池区分局2019年6月21日拟进行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6月21日---2019年6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传真):0312—2065533

通讯地址:保定市莲池区薛东路88号

邮  编:071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石材加工制造项目

保定市莲池区五尧乡丰台村北

保定市群峰磊旺石材销售有限公司

河北德龙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保定市莲池区五尧乡丰台村北,项目东侧、南侧为林地,西侧为中铁生态园,北侧为宇辰驾校和博创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东北侧为保定爱特鑫诚汽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距离项目最近的环境敏感点为项目东北侧440m处的西五尧村。附近无水源地、自然保护区、文物、景观等环境敏感点,选址从环保角度可行。   

项目总投资300万元,环保投资22万元,占地面积为9000m2,分两期进行建设:其中一期项目总投资130万元,环保投资13万元,总建筑面积为2150m2,包括1#生产车间、1#原料库、办公室,购置水切机、水磨机、环保除尘设备、环保污水设备、环保光氧设备等10台(套),年加工4万平方米板材;二期项目总投资170万元,环保投资9.0万元,总建筑面积为3300m2,包括2#、3#、4#、5#生产车间和2#原料库,购置水切机、水磨机、环保除尘设备、环保污水设备等39台(套),年加工11万平方米板材。项目建成后总生产规模为:年加工板材15万平方米。项目已在河北保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备案,备案编号:经发局备[2019]14号,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一、水环境影响

项目职工生活污水暂存于集水池,定期泼洒地面抑尘;防渗旱厕,定期清掏作农肥;冷却抑尘废水经防渗集水渠进入沉淀池(一期1座,二期3座),沉淀后循环使用。

二、大气环境影响

项目打磨工序颗粒物通过集气装置经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排放(一期、二期各一套),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标准及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粘板工序非甲烷总烃通过集气罩+UV光氧催化设备+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排放(一期、二期共用一套),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 13/2322-2016)表1中“其他行业”规定的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执行表2中“其他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三、噪声环境影响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水切机、水磨机、角磨机和风机等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通过将产噪设备布置在封闭车间内,并采取基础减振+围墙隔声等措施,风机进出口采用软连接,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项目石材边角料收集后外售,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沉淀池沉渣外售作建筑材料;废胶桶和废活性炭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处,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集中处置。

 

地址:保定市莲池区七一中路789号 邮编:071000 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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