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生态环境局莲池区分局2019年7月11日拟进行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7月11日---2019年7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传真):0312—2065533
通讯地址:保定市莲池区薛东路88号
邮 编:071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汽车维修服务部项目 | 保定市莲池区白楼镇南常保村村南 | 保定市鑫豪汽车维修有限公司 | 河北浩达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保定市鑫豪汽车维修有限公司汽车维修服务部项目位于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百楼镇南常保村村南,项目占地2000㎡,建筑面积为 1334㎡,项目北侧隔70m 空地为南常保村居民,东侧为空地,南侧隔 72m 为北三环路,西侧隔空地为南常保村居民,距离项目维修区最近的敏感点为西侧 56m 处的南常保村居民,附近无水源地、自然保护区、文物、景观等环境敏感点,选址从环保角度可行。 三、项目总投资20万元,环保投资5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喷漆车间、维修车间、综合办公楼、休息接待区、库房、危废间等。主要设备为:龙门举升机、剪式举升机、介子机、干磨机、扒胎机、动平衡、大架校正仪、烤漆房、废气治理设施等 。主要原辅料年用量为:水性底漆0.35t、水性面漆0.15t、水性清漆0.12t、原子灰0.1t、机油800L等。项目建成后年维修、保养小型机动车辆1100辆。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 一、水环境影响 项目不提供洗车服务,地面定期清扫,不冲洗,无工艺废水产生;厂区不设食宿;生活废水全部排入化粪池,化粪池定期清掏,外运用作农肥,不外排。 二、大气环境影响 项目喷烤漆房废气经引风机引至“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UV光氧催化”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中表面涂装业排放标准;无组织废气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中其他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打磨工序颗粒物经干磨机自带集尘桶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三、噪声环境影响 项目噪声通过采用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安装消声器、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后,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项目废零配件等全部外售;废机油、废油桶、漆渣、废漆桶、废抹布及手套、废活性炭过滤棉、废原子灰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废资质处置的单位处理;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后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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