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生态环境局莲池区分局2019年11月22日拟进行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1月22日---2019年11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传真):0312—2065533
通讯地址:保定市莲池区薛东路88号
邮 编:071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保定市莲池区威环汽车零部件厂改扩建项目 | 保定市太行路68号 | 保定市莲池区威环汽车零部件厂 | 河北润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保定市太行路68号保定市莲池区威环汽车零部件厂现有厂区内,不新增占地。项目东侧为好滋味食品厂,南侧隔太行路为翠景小镇小区,西侧为其他企业库房,北侧为空地。项目周围最近环境敏感点为距离生产车间110m处的翠景小镇小区。附近无水源地、自然保护区、文物、景观等环境敏感点,选址从环保角度可行。 三、项目总投资40万元,环保投资6万元,占地面积6666.7m2,本次改扩建项目的主要内容是:①新增7台注塑机和15套模具;②对挤出工序有机废气进行治理;③淘汰现有破碎机,将成型和检验工序产生的边角料和不合格品直接外售;④将出租给其他企业的库房由办公室北侧改为生产车间西侧的库房,同时新增4间库房(400m2),并根据生产需要调整厂区平面布置。主要生产设备有:注塑机、模具等。主要原辅材料为:工程塑料(PBT)、聚丙烯、ABS树脂等。改扩建完成后,全厂年产汽车塑料配件40万套,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 一、水环境影响 项目生产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不外排;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保定市溪源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并满足保定市溪源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二、大气环境影响 项目挤出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1套‘低温等离子+UV光氧催化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未经捕集的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其他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房外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 三、噪声环境影响 项目设备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后,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1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项目原料包装袋、边角料和不合格品收集后定期外售;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后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统一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