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群峰磊旺石材拟验收决定公示
信息来源:本站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0-01-03浏览次数:1341
保定市生态环境局莲池区分局2020年1月3日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竣工环保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月3日---2020年1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传真):0312—2065533
通讯地址:保定市莲池区薛东路88号
邮 编:071000
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
1 | 石材加工制造项目(一期) | 保定市莲池区五尧乡丰台村北 | 保定市群峰磊旺石材销售有限公司 | 保定市民科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保定市莲池区五尧乡丰台村北,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项目年产加工4万平米板材,二期项目年加工11万平方米。一期项目投资130万元,环保投资13.0万元。
| 1、固体废物:项目石材边角料收集后外售;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沉淀池沉渣,全部外售作建筑材料;废胶桶、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集中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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