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生态环境局莲池区分局2020年1月2日拟进行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月2日---2020年1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传真):0312—2065533
通讯地址:保定市莲池区薛东路88号
邮 编:071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2000吨PPR/PE-RT管材管件项目 | 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五尧乡北沟头村188号 | 河北万寻管道制造有限公司 | 橙志(上海)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五尧乡北沟头村188号,东侧隔小路为闲置厂房,西侧为峰云公司,南侧为金能卫生用品有限公司,北侧为宏堃砼业,项目附近无水源地、自然保护区、文物、景观等环境敏感点,选址从环保角度可行。 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元,占总投资3%。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与辅助设施及原辅材料要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表内容建设。项目建设完成后年产能为2000吨PPR/PE-RT管材管件,经河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备案(济发局备字【2019】26号),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 1、本项目生产不用水,不设食宿,只有少量生活废水,全部用于厂区绿化及道路泼洒抑尘,不外排;厕所为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沤肥处置。 2、本项挤出、注塑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由安装软帘的集气罩收集后经UV光氧一体机+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一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3、本项目生产设备置于生产车间内,采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4、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残次品、废包装材料统一收集后外售;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相关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环卫部门统一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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