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莲池区行政审批局拟进行审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保定市第一中心医院学生宿舍楼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4月7日---2020年4月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传真):0312—5051307
通讯地址:保定市裕华东路莲池区双创基地南侧
邮 编:071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保定市第一中心医院学生宿舍楼项目 | 莲池南大街与市府前街交叉口西南 | 保定市第一中心医院 | 河北欣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4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万元,占地面积1914.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695平方米,建设内容为将原急救中心4层门诊楼进行简单装修,作为进修实习学生宿舍楼,设1台1t/h燃气锅炉(CWNS0.7-95/70-Q)用于取暖,天然气年用量为11.8万立方米,可容纳进修实习学生480人住宿,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 1、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排入保定市银定庄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同时满足银定庄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2、项目燃气锅炉废气经一根不低于8m高的排气筒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同时参照执行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关于开展燃气锅炉氮氧化物治理工作的通知》(冀气领办[2018]177号)超低排放要求。 3、项目设备噪声经采取房屋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后,东侧边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其他边界执行1类标准。 4、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项目建成后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COD 0t/a、氨氮0t/a、总氮0t/a、 总磷0t/a、 SO2 0.016t/a、 NOX 0.048t/a、 颗粒物0.008t/a、VOCS 0t/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