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anchi1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公告公示
汇柏汽车零件拟审批公示
信息来源:本站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0-04-23浏览次数:1352

保定市莲池区行政审批局拟进行审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保定汇佰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4月23日---2020年4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传真):0312—5051307

    通讯地址:保定市裕华东路莲池区双创基地南侧

    邮  编:071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保定汇佰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

保定经济开发区东区东三环西侧

保定汇佰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

保定金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2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万元,占地面积533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405平方米。项目建设2座综合厂房,包括生产区、成品区、原料区、待检区以及临时办公室等。主要生产设备有液压机、冲床、切管机、高频淬火机床、车床、电火花切割机、线切割机床等。主要原辅材料为钢板、钢管、切削液、润滑油等。项目建成后年产汽车冲压件2000万套、汽车管件400万套。项目已在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冀发改政务备字[2019]741号),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项目在施工期间,生活废水洒水降尘。土方的运输和堆存采用覆盖措施,地面及时洒水抑尘,施工现场四周设置围挡,场内主要道路硬化,使用商品混凝土严禁现场搅拌等,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减少扬尘的产生,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标准。要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施工时间,加强对工地噪声管理。土石方、弃土及时回填、清运。

项目运营期:

1、项目淬火工序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排入保定市溪源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同时满足溪源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2、项目无生产废气产生。

3、项目设备噪声经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后,东侧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其他厂界执行3类标准。

4、项目铁屑、下脚料收集后外售;废切削液、废切削液桶、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等危废暂存于危废间,定期由有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项目建成后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COD 0t/a、氨氮0t/a、总氮0t/a、总磷0t/a、SO2 0t/a、NOx 0t/a、颗粒物0t/a、VOCs 0t/a。

地址:保定市莲池区七一中路789号 邮编:071000 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版权所有
找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