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莲池区行政审批局拟进行审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保定金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朝阳路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5月12日---2020年5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传真):0312—5051307
通讯地址:保定市裕华东路莲池区双创基地南侧
邮 编:071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保定金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朝阳路加油站项目 | 保定市莲池区朝阳大街2215号 | 保定金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河北新美汇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保定市莲池区朝阳南大街2215号,东侧为蓝湖郡小区,西侧隔绿化带为朝阳南大街,南侧为小区未利用土地,北侧为规划道路,距离项目最近的敏感目标为站东侧30m处的蓝湖郡小区。项目附近无水源地、自然保护区、文物、景观等环境敏感点,选址从环保角度可行。 项目总投资137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占地面积4667m2,主要建设内容为:加油区罩棚、充电区罩棚、站房、办公楼、停车场及辅助生产设施等,总建设面积4082.77m2。主要生产设备有: 30m3地埋卧式储油罐5个(其中柴油罐1个,汽油罐4个),加油、卸油油气回收系统2套,加油机4台,液位报警仪1台,静电接地报警仪1台,配电柜1个,阻火透气帽4个,压力式真空阀1个,充电机8台,0.25 t天然气锅炉1台,隧道式洗车机1台等。投产后预计年销售汽油2000吨,柴油100吨,年充电预计5200台次。河北省商务厅关于该加油站予以批复(冀商审油批字【2019】23号,河北保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经济开发局以(经发局备字[2019]33号)予以备案,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
| 一、水环境影响 项目洗车废水、生活盥洗废水及经隔油装置处理后的食堂废水全部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银定庄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执行《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877-2011)表2新建企业水污染间接排放浓度限值及保定市银定庄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要求。 二、大气环境影响 项目卸油、储油、加油系统安装油气回收系统,采用自封式加油枪和密闭卸油方式,非甲烷总烃执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相关标准及《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其他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站区内、罩棚外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 厂区内VOCs 无组织排放监控要求;燃气锅炉废气通过低氮燃烧器+12m排气筒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13/5161-2020)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净化处理后外排,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饮食单位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油烟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要求。 三、噪声环境影响 项目噪声通过对加油车辆进出加油站时减速慢行、禁止鸣笛、加油机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等措施后,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项目清罐废油品不在站内暂存,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清罐并收集清运处置;隔油池和油烟净化器废油交由有回收处置能力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餐余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