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莲池区行政审批局拟进行审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保定市悦行石油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北三环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7月8日---2020年7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传真):0312—5051307
通讯地址:保定市裕华东路莲池区双创基地南侧
邮 编:071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保定市悦行石油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北三环加油站项目 | 保定市莲池区北三环333号 | 保定市悦行石油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 | 河北科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北三环333号,其南侧临北三环,东侧为秀兰商砼,北侧为空地,西侧紧邻机动车检测线。加油站距离最近环境敏感目标为东南侧300m的保定恒通汽修学校。项目附近无水源地、自然保护区、文物、景观等环境敏感点,选址从环保角度可行。 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占地面积2004m2,建筑面积545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罩棚、加油岛、油罐区、站房、辅助用房等。主要设备有:柴油储罐、汽油储罐、加油机、加油油气回收系统、卸油油气回收系统、静电接地报警器、液位计、测漏仪、配电箱等。项目建成后销售汽油400t/a,柴油200t/a。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 | 项目施工期: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生活污水排入加油站内防渗旱厕。土方的运输和堆存采用覆盖措施,地面及时洒水抑尘,施工现场四周设置围挡,场内主要道路硬化,使用商品混凝土严禁现场搅拌等,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减少扬尘的产生,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标准。要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有关规定,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制订施工计划时,严格控制和管理产生高噪声设备的使用,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施工时间安排在昼间,夜间禁止施工。施工期间应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维修和保养,规范操作;闲置不用的设备应立即关闭,以降低施工噪声;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降低人为噪音,一些高噪声设备根据路段尽可能选择远离敏感点的位置。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弃土、废包装等固体废物,及时清运。 项目运营期: 一、水环境影响 项目生活用水全部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 二、大气环境影响 项目卸油、加油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通过分别设置卸油油气回收、加油油气回收系统后,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 13/2322-201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站内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 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浓度限值;密闭性、气液比、液阻压力标准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表1、表2及4.3.3的相关规定。 三、噪声环境影响 项目噪声通过在加油站进出口处设置减速标志,控制车辆行驶速度,同时站区内应设置禁鸣标志,加强绿化及距离衰减等措施后,西、东、北侧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限值,南侧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项目油罐清理产生的废油泥,站内不设存储,由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直接运走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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