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银锭庄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项目拟审批公示
信息来源:本站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0-07-31浏览次数:1470
保定市莲池区行政审批局拟进行审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保定市银定庄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7月31日---2020年8月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传真):0312—5051307
通讯地址:保定市裕华东路莲池区双创基地南侧
邮 编:071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保定市银定庄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工程项目 | 莲池区东金庄乡东后营村西北侧,东风路南、东三环西 | 保定市排水总公司 | 河北新美汇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莲池区东金庄乡东后营村西北侧,东风路南、东三环西,银定庄污水处理厂现有厂区南侧,项目东侧、南侧均为耕地,西侧为保定市垃圾处理厂,西北侧为保燃东风路加气站、和正驾校训练场,北侧紧邻东风东路。项目附近无水源地、自然保护区、文物、景观等环境敏感点,选址从环保角度可行。 项目总投资72950.5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2950.53万元,新增占地4.0260公顷,全厂总占地15.166公顷,主要建设内容为:①对银定庄污水处理厂一期、二期工程部分内容进行技术改造,“以新带老”解决现有环境问题;②新建后续深度处理工程,以现有一期、二期出水为处理对象,处理后出水达到新标准要求。技改项目完成后,保定市银定庄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仍为24万立方米/日,与技改前处理能力相同。2018年11月16日,保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关于保定市银定庄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保发改投资[2018]783号)。2019年6月25日,保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关于保定市银定庄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工程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保发改投资[2019]420号),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 | 项目施工期: 施工期工地冲洗水、泥浆水集中收集到沉淀池,经沉淀处理后回用;盥洗废水用于场地泼洒抑尘。施工扬尘应严格按照施工扬尘相关规定及环境影响报告表施工期要求进行施工,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中限值标准。项目施工期间噪声,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机械布局、选用低噪声、低振动的施工机械等措施,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施工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外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建筑垃圾及时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 运营期: 一、水环境影响 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处理后同生活污水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系统后和一期工程深度处理废水(处理工艺为格栅+沉砂池+初沉池+改良A2/O反应池+二沉池+活性砂滤池+磁混凝澄清池+臭氧催化氧化池)和二期工程深度处理废水(格栅+沉砂池+初沉池+改良A2/O反应池+二沉池+活性砂滤池+磁混凝澄清池+超滤膜+臭氧催化氧化池)一并排入黄花沟再入府河,最终进入白洋淀,执行《大清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795-2018)表1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 二、大气环境影响 项目预处理单元、污泥处理单元恶臭通过对进水井、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沉砂池、初沉池及其污泥泵房等预处理单元加盖或密封,进行局部臭气收集,通过生物滤池处理后由15m排气筒(P1)排放;储泥池以及脱水机房等污泥处理单元加盖或密封,进行局部臭气收集,通过生物滤池处理后由15m排气筒(P2)排放,有组织恶臭气体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准要求;无组织恶臭气体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厂界(防护带边缘)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二级标准。 三、噪声环境影响 项目鼓风机、污泥脱水机等设备噪声通过采用基础减振、厂房密闭隔声、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后,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项目格栅渣、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沉沙经砂水分离器分离后暂存于专用储存箱,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污泥经脱水处理后运至保定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中心处置;在线监测废液、实验室废液、废试剂瓶等危险废物暂存危废间内,定期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