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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莲池区工信局2020年工业企业行业跨部门“双随机”定向联合抽查方案
信息来源:本站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0-12-16浏览次数:1426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持续、广泛、深入地开展,按照莲池区“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抽查计划,结合我区实际,区工信局牵头组织开展一次铸造工业企业料堆场扬尘防治定向联合抽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时间安排

2020年12月08日至12月18日

二、抽查对象及户数

莲池区登记注册的铸造工业企业,抽取不少于2家。

三、抽查部门及抽查内容

(一)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1.工业企业料堆场扬尘防治情况。

(二)区环保部门

1.工业企业料堆场扬尘防治情况。

四、名单抽取及派发

(一)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随机抽取全区抽查市场主体名单,由抽查部门系统管理员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比对和确认。

(二)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

(三)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确定后,由“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随机匹配,生成一户企业一份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简称“一企一表”),并派发到检查人员。

五、抽查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

1.区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沟通、协调、组织全区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各抽查部门要统一安排、统一部署,抓好落实。

2.随机抽取的执法人员,无法独立完成专业抽查事项的,由执法检查人员所在单位选派专业人员协助完成抽查工作。

(二)检查方式

1.抽查部门按照抽查内容可以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网络监测等方式,也可以依法利用其他政府部门作出的检查、核查结果或者其他专业机构作出的专业结论。被检查对象实施现场检查一般采取信息比对、实地核查等方式进行。

2.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时,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检查人员应当填写“一企一表”,并由被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确认;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在“一企一表”上如实记录。

3.对企业实施联合抽查时,在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市场监管部门充分发挥牵头部门作用,加强部门协调配合,一次性完成抽查任务。

(三)抽查结果公示

检查人员要自完成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后1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录入“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抽查结果由系统完成数据交换自动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抽查部门要高度重视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要按照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统一部署,抓好落实,积极筹划,精心组织,加强宣传,按时完成抽查任务。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联合抽查的工作安排,密切协作,配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联合抽查的组织实施,确保联合抽查有序开展。

(三)加强监管服务。在抽查工作中,要注重服务与监管相统一,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廉政执法,依法行政,切实增强检查活动的集约性、简便性与有效性,避免增加企业负担。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接受企业咨询,为企业答疑解惑。

(四)加强宣传培训。“双随机”联合抽查涉及广大企业,各单位要加强宣传报道,扩大抽查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使广大企业知晓配合抽查的义务和相关权利,使社会公众了解并主动参与抽查活动,积极举报企业违法经营行为。

(五)加强信用监管。按照“谁抽查、谁录入”的原则,及时将抽查结果记于被抽查对象名下,并向社会公示。要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对联合随机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实施后续监管,防止监管脱节,促进形成企业诚信自律的社会氛围。

联系人:王晓辉

联系电话:5078752  

电子邮箱:nsqgx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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