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综[2019]31号)文件要求,现将2021年中央老旧小区改造资金分配情况公开如下:
根据上级文件,下达我区中央直达资金338万元,其中238万元用于我区老旧小区改造。100万元用于公租房保障和城市棚改。
冀公网安备 130606020016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