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莲池区老六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财政补贴的公示
信息来源:本站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1-12-14浏览次数:1856
根据莲池区财政局 莲池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保定市莲池区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莲财综〔2019〕22号),以及莲池区财政局 莲池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莲池区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实施细则》的通知(莲财〔2020〕4号)。莲池区农业农村局联合区财政局组织开展了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奖补相关工作,拟计划对保定市莲池区老六家庭农场给予61680元财政补贴;对保定市南市区大块地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给予100919元财政补贴(具体情况见附表)。如有问题线索请于7日内向莲池区财政局、莲池区农业农村局反映,过期无效。如因提供虚假信息获得补贴的,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并将失信情况函告相关部门。
举报电话:0312-3287565。
附:莲池区种植业类适度规模经营财政补贴资金汇总表
莲池区贷款费用类适度规模经营财政补贴资金汇总表
2021年12月14日
附件:
莲池区种植业类适度规模经营财政补贴资金汇总表
乡名 | 名称 | 经营者姓名 | 规模经营面积(亩) | 种植品种 | 补贴金额(万元) |
焦庄乡 | 莲池区老六家庭农场 | 王长福 | 39.4 | 葡萄 | 6.168 |
五尧乡 | 南市区大块地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 | 徐洪伟 | 86.29 | 西红柿、草莓 | 10.09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