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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莲池区消防救援大队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信息来源:本站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3-03-31浏览次数:2439

2022年,我单位在区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的指导和支持下,顺利的完成了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其中包括“八五”普法、宪法学习等工作。现将我单位工作自评如下:

一、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

成立了以大队长王萌、教导员仲维波为组长,大队执法人员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并且制定了学习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严格依法依规决策,进一步提高了我单位依法执政水平;每年开展两次法治建设专项督查,结合本单位实际,深入推进法治实践,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法治发展。

二、落实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和依法办事机制制度情况

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要求,我单位制定了《莲池区消防救援大队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莲池区消防救援大队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莲池区消防救援大队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三项制度。2022年继续全面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制度要求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主动表明身份,接受社会监督。通过文字、图片、音像等记录方式,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全过程留痕。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之前,必须进行合法性审核,未经合法性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对行政许可、处罚、强制、检查等权力进行了全面梳理。2022年我单位制订了《权责清单》。明确了执法依据和权限和执法程序,统计梳理了随机抽查事项、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事项、音像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2022年,我单位未起草制定规范性文件;省、市、区公布的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均已传达到全体执法人员。

三、支持配合公正司法、维护司法权威情况

我单位2022年共35起行政处罚,案卷已录入消防监督管理系统。我单位在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和行政执法过程中,始终严格依法办事,认真查清事实真相,掌握确凿的证据,利用正确的法律依据,严格按照法律程序,作出行政处罚。我单位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不存在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以权谋私、或打击报复相对人的现象,对上级的决定都是认真执行。截至目前,我单位未接到任何单位和个人的违法行为举报。

四、积极参与法治社会建设情况

“八五”普法已经开展了两年,我单位在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工作中,把责任分工到人,做到“谁执法谁普法”和“以案释法”,今年在“3·15”活动宣传周、“6月安全生产月”、“11月消防安全月”等宣传普法活动中,制作各类条幅、展板、宣传图、册等用于普法工作,现场接受社会群众咨询,全体执法人员根据职责分工,用本系统专业的法律知识对群众进行答疑解惑,发放各类法律法规通俗易懂的宣传品进行普法宣传。

五、法治建设工作取得成效情况

2022年的消防安全依法行政工作,我单位将进一步全面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一是要全面规范执法行为和提高案卷制作水平;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知识和法律知识水平;三是要落实好执法报告、执法统计和执法分析等各项工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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