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anchi1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
关于国有公益性收藏单位进口藏品免税规定的公告
信息来源:本站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4-05-15浏览次数:1335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文物局

关于国有公益性收藏单位进口藏品免税规定的公告

  经国务院同意,《国有公益性收藏单位进口藏品免税规定》自2024年5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实施。《国有公益性收藏单位进口藏品免税暂行规定》(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公告2009年第2号)自2024年5月1日起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国有公益性收藏单位进口藏品免税规定.pdf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文物局  

  2024年4月30日 

地址:保定市莲池区七一中路789号 邮编:071000 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版权所有
找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