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莲池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措施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站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9-11-24浏览次数:668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
根据省大气办《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冀气领办【2019】232号),预计11月24日,受强冷空气影响,我省空气质量整体转好,本次污染过程基本结束。11月24日12时起,解除Ⅱ级应急响应措施。
请于11月25日15时前,将本单位应急响应措施的落实情况形成文字材料,及时报送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具体内容为:出动的检查人员、车辆以及检查工业、企业、建筑工地等数量,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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