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莲池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措施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站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0-01-21浏览次数:646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
根据省生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关于近期空气质量预测及管控建议的函》,预计2020年1月23日起,受冷空气影响,我市空气质量有所改善,以良至轻度污染为主。按照省生态环境应急中心通知精神,我市于1月23日12时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应急响应措施。
请于1月23日15时前,将本单位应急响应措施的落实情况形成文字材料,及时报送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具体内容为:出动的检查人员、车辆以及检查工业、企业、建筑工地等数量,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情况。
联系电话:5917767 邮箱:bsqhbj@sina.com
保定市莲池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