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池区广大居民: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疏附县报告了新增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有关情况。为精准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工作,做好“四早”防控措施落实,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确保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现居住我区,10月10日零时以后从新疆喀什地区来保返保人员,主动向所在社区(村)报告相关情况,并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全部进行核酸检测并进行健康监测。
二、10月25日零时后由喀什地区中高风险地区来保返保人员,实施居家健康监测。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须进行2次核酸检测。对喀什其他地区来保返保人员全部纳入社区管理,进行1次核酸检测并进行健康监测。
三、居民如非必要,近期不要前往喀什。如确需前往喀什,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积极配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从喀什返保后,按照我区相关防控要求,向所在单位或社区(村)进行报备,积极配合属地落实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四、居民外出要坚持科学防控,继续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入工作和生活公共场所,坚持佩戴口罩、“亮码”通行,养成勤洗手、勤通风的良好卫生习惯,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 五、居民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在戴口罩并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及时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途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和公民社会责任。凡违反上述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对不主动上报登记或工作人员询问时不如实提供信息、不如实报告自身异常情况,造成传染病传播、危害公共安全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保定市莲池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