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池区司法局开展《河北省法律援助条例》宣传活动
信息来源:区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4-12-12浏览次数:1425
为提高法律援助的知晓率,充分发挥法律援助服务民生的职能作用,12月10日,莲池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联合五尧乡人民政府、平川律师事务所、京保律师事务所走进爱情广场,以一场宣讲活动拉开了《河北省法律援助条例》宣传月的序幕。
新修订的《河北省法律援助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新《条例》拓宽了援助范围、简化了申请程序,在民事、行政代理事项增加了主张享受义务教育权利,主张因公共卫生事件、安全生产事故、产品质量事故造成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失请求赔偿等6项事项,推动法律援助惠及更多群众。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与律师协同发力,深入阐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新《条例》核心要义,重点讲解了法律援助受理范围、申请渠道及所需材料等内容。通过农民工讨薪维艰终获偿、家庭纠纷巧化解、人身损害赔偿等典型案例,提高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的认知。律师当场解答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并给出法律建议,实现了法律服务群众“零距离”。现场共接待咨询群众 18人次,发放了法援纸杯、法援笔记本、法援购物袋、《河北省法律援助条例》手册等宣传物品。
此次宣传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增强了辖区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律意识,为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