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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莲池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本站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5-01-21浏览次数:74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文件精神,发布本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推动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康发展,全面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年度工作目标。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我局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由局办公室作为办理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责任部门,负责日常的组织协调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做好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及配套权力运行流程图和办事指南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规范办理流程,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水平,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推行答复格式文书标准化,力求答复意见合法适当、有理有据、全部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全年共处理申请公开26件,其中信函申请20件,当面送达6件,当年办结26件,答复时限、答复形式、答复内容都符合相关要求。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及时在区政府网站调整更新本单位的政务公开事项目录、机构职能等信息。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方面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正面宣传引导作用,认真履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

(五)监督保障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和“涉密的不公开、公开的不涉密”原则,对拟发布信息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以及是否涉密进行把关,避免出现信息发布泄密、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4

0

0

0

12

0

2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3

0

5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1

0

0

0

9

0

2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4

0

0

0

12

0

2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但与各级领导的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还有一定差距,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还需进一步增强,与公众的互动服务还需进一步完善。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强组织保障和统筹协调,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24莲池区住建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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